- 你所在的位置是:
- 首页 >>
- 【院办】学校信息公开年报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11-201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 : 2012.12.28  点击数:1126
本年度报告是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广石化院[2011]64号)简称《实施细则》)要求,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11-2012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学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阶段工作努力方向三部分。
一、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为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我校根据《关于做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粤教办[2010]12号)要求,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
学校根据省《关于做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粤教办[2010]12号)文件精神,制定了《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成立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他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学院办公室、组织部、工会、纪委、监察处、宣传部、学生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学院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宣传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学院办公室、宣传部有关工作人员组成。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组长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纪检监察、工会、审计部门负责人担任。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办公室设在监察处,办公室主任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工会、审计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纪检监察、工会、审计部门有关工作人员,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各1名组成。
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定期开展本校信息公开抽查和检查工作,确保学校各单位(部门)能严格按照学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开展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检查,建立示范点,推广各单位的特色做法,进一步改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
为规范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推进《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实施,我校在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制定了《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建立保密审查机制,并根据《实施细则》制定了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编制了信息公开目录,设立了信息公开意见箱。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建立依申请公开流程图,同时链接茂名市政府依申请公开系统,明确了信息公开申请渠道。
(三)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推进信息公开渠道多样化
我校网页信息内容丰富,除了在学校主页公布的信息外,同时建有各单位(部门)网页链接,可进一步通过各单位(部门)的网页了解学校的相关信息。学校主页建有信息公开专题网站,重点链接主动公开目录的相关内容。发布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法规、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和流程图,方便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对学校信息公开服务进行咨询。学校网页目前已较为完善,具备多种功能。一是公布学校概况、领导班子简介与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师资队伍;二是发布新闻动态、通知公告、制度文件、办事指南等信息;三是链接各二级单位(部门)通知,反映各二级单位(部门)工作动态、发展状况。四是建立了六大信息平台,包括管理平台、教学平台、实验平台、资源平台、服务平台、科研平台。如管理平台包括人事、教务、财务、科研管理;服务平台包括成绩、工资、学费、公交、办公电话查询等。新建的OA办公系统也即将投入试运行阶段,使得信息交互更为便捷。五是建立意见收集反馈机制,更好地受理师生服务需求,处理反馈意见,如校长信箱,一些二级单位(部门)也设立了本单位(部门)的意见箱。六是建立了14个专题网站。分别反映学校揭牌庆典、奋斗主题文化、依法治校、信息公开、创先争优等专题活动开展情况。链接茂名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公开学校校务信息。
我校建有学校和二级单位(部门)两级公开栏,学校定期抽检和督促相关单位(部门)及时更新公开栏信息;学校校报每月两期,定期发放给各单位(部门)、教职工宿舍、学生宿舍、校友及董事、董事单位;学校定期编制《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信息》,定期发放各单位(部门)和向上级单位报送;学校教代会和二级单位教代会、校情通报会等定期举行,向代表通报学校的重大事项和征询意见;校长信箱、校领导接待日定期接访师生来信来访,通过向来信来访人直接反馈信息或公开反馈信息等方式反馈问题解决进展和情况。学校广播台、电视台每日播报学校最新信息。积极推进“阳光招聘”、“阳光收费”、“阳光招生”、“阳光采购”等阳光工程,如学校人才招聘通过学校网页和有关媒体公开招聘信息,拟聘人员基本情况、考试成绩在学校网页和校内公开栏公示;通过办公大楼LED显示屏公示收费情况;教职工、学生通过财务系统可自行查询工资情况、学费情况;招投标做到每个项目必公示,通过学校公开栏、招投标网页及上级招投标管理系统公开招投标信息;普通和成人教育招生、助学奖贷等建立了交互平台,学生可在线咨询等,通过多种渠道保证了师生的知情权。
(四)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化
学校通过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机关业务交流会等形式组织各单位(部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相关条例,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并在学校信息公开网、依法治校网信息公开栏公布相关政策法规供相关工作人员上网自学以提高业务水平。
(五)重视“三重一大”事项的公开,推进重点领域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
我校重视“三重一大”事项的公开,将“三重一大”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除依法应保密的事项外,在适当范围内公开。“三重一大”即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1)对重大决策,我校必经广泛征求师生意见、教代会通过,最后学校院长办公会、党委会讨论等程序才可下决策,如学校五年规划、人事岗位设置改革等。(2)重要人事任免,组织部对干部任免要通过制定干部选拨方案,公布方案,公布岗位空缺、报名、公示报名情况和报名调整情况、民主测评。某一岗位报名人数不足三人的通过海选,根据票选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干部考察、最后经党委会讨论、公示等一系列程序公开信息。人事处招聘教师、机关干部、员工,也需通过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试讲等一系列程序,最后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公示等程序。(3)对重大项目安排,如学校教学楼、学生宿舍楼建设、重大物质采购等都要通过招投标一系列程序。(4)对大额度资金运作,也需由使用部门列方案,经院长办公会讨论。
(六)推进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贯彻落实,加强信息公开评建力度
2012年我校根据广东省府办、茂名市府办转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62号)精神及相关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招投标信息公开、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对落实2012年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作了统一部署。(1)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收费等通过单位网站、教职工代表大会、公告、电子屏等形式公开。财务信息公开使教职工对学校的财务状况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增强了财务信息公开透明度。(2)食品安全信息公开重点做好食品准入登记台帐、蔬菜残留农药测试结果公布、食品菜肴留样,餐具消毒检查登记、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员监督检查,每月公布安全卫生流动红旗单位,创建食品安全责任区,公布安全责任书,组织学生参观食堂等工作。通过食品信息安全的公开,使广大师生增加食堂食品安全的信心,放心用餐。(3)招标投标通过校内公开与校外公开、过程公开与结果公开、传统载体与现代载体公开相结合的模式,公开招标办事制度、招标采购信息、中标公告及招标采购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公示采购执行结果,大大增加了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减少了猜疑和误解,更容易取得教职工的理解和支持。通过信息公开,阳光采购起到显著的作用。招投标办2012年1-8月份组织的政府集中和部门集中采购节约21%。
我校上半年开展了一次全校性的信息公开评建工作,组织全校各二级单位(部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开展了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对信息公开工作分别进行了抽检和全面检查,对做得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同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学校各单位(部门)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按照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下半年的信息公开评建工作也即将展开。
(七)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建设,推进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建立学校和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学校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全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各二级院系召开二级单位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向各教职工代表通报学校上一年度工作情况和财政预决算情况,重要事项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认真办理教职工代表提出的议案,切实保障了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权利。
二、我校信息主动公开的情况
我校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主动公开学校信息。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主要有三方面。一是互联网,通过学校网页主页和各单位(部门)网页分别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二是会议纪要、校报、信息等纸质资料公开有关学校信息;三是召开党代会、教代会、校情通报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校信息。(以下数据统计时间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
(一)通过学校网页和各单位(部门)网页公开信息情况
更新学校简介6次。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学校网站主页公开新闻信息790条,通知公告信息537条,学校在广东省教育厅发布信息31条,在南方日报、茂名日报、名升网等媒体发布信息20条。各部门网页公布信息共1736条。其中学生工作440条,招生就业188条,财务工作33条,人事工作94条,教学教务167条,资产管理58条,总务管理12条,后勤管理160条,招投标工作177条,科研工作149条,制度文件59件,学校概况8条,更新学校简介6次,更新学校领导班子信息2次。成教工作118条,工会工作73条。在茂名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公开信息567条。
(二)通过会议纪要、校报、信息等纸质资料公开信息情况
2011年8月31日至2012年9月1日发布会议纪要44次,校报24期;《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信息》20期,发布新闻信息701条。
(三)党代会、教代会、校情通报会、校领导接待日、校长信箱等公开信息情况
2011年8月31日至2012年9月1日校一级的党代会、教代会各一次,向党员代表、教工代表做学校党政、纪检工作报告,学校宣传部充分利用报纸、网络、茂名电视台等媒体报道我校党代会、教代会召开过程。各二级院(系)召开二级教代会,向二级院(系)教职工汇报二级院(系)工作报告、听取群众意见。校情通报会2次,校领导接待日3次,接待群众31次,反馈问题答复意见133件,学生反映问题主要通过学生会反馈,教职工反映问题直接反馈教职工;接收校长信箱信件71件,主要通过直接反馈来信人的方式公开来信事项处理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校务信息情况
《实施细则》明确了我校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是学院办公室,依法治校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信息开工作的日常工作,并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公布申请公开信息的渠道,并链接茂名市依申请公开系统,增加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的途径。现暂时没有收到公开申请。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工作在推动高校改革发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发展和谐校园、促进党风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推进,使党政机关将工作置于广大师生群众监督之下,化压力为动力,有效提高了干部廉洁自律、依法办事和民主管理的自觉性,使学校党政机关的整体形象和业务水平得到提高。但是在信息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值得思考。
1、个别干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在学校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中,仍有个别部门干部对公开工作的认识不足,认为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是形式,做好本部门职责工作才是重要。没有充分认识公开工作的意义和作用,没有认识到公开不是目的,而是手段。个别干部认为公开工作是对自已的监督,有不情愿的心态,甚至认为信息公开会对工作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没有认识到信息公开其实也是对自身工作的宣传和取得群众理解和支持的途径。
2、师生群众信息公开的主体地位没有发挥
信息公开的意义在于保障师生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维护师生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行政部门的决策服务水平。但不少师生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漠不关心,认为只需做好自己的事即可,没有很好的发挥信息公开的主体作用。
3、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仍要在实践中检验其可操作性
学校虽然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较为完善的信息公开规章制度,但在推行中其可操作性仍有待检验。如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的审批程序、可操作性及改进方法有待实践继续检验。
(二)改进措施
1、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活动
我校虽然通过业务培训和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对信息公开制度开展了宣传,但力度仍不够大,还需继续加强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的宣传学习和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舆论氛围。使广大干部和群众充分认识信息公开工作的意义,便于更好地做好服务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2、听取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变被动接受意见为主动收集群众意见,在不与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冲突的情况下,不断改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做法,提高可操作性,增加权威性,赢得群众的信任。
3、促进二级单位(部门)信息公开工作
促进各单位(部门)完善信息公开途径,充分发挥二级单位(部门)的作用,让师生员工充分知晓信息的公布。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